各分院、教学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落实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省级培训对象的通知》(湘教通〔2017〕194号)有关安排,现就我校落实2017年省级培训对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名额
1.职业院校专业(群)带头人培训。培训对象为我校相关专业(群)带头人。
2.职业院校公共课骨干教师培训。培训对象为我校相关课程骨干教师。
3.职业院校专业教师技术技能培训。培训对象为我校相应专业教师。其中,高职各项目培训对象所在专业及要求如下:(1)数控设备智能远程诊断技术:培训对象为高职院校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电气自动化技术等专业骨干教师,应具有一定的机电设备电气控制、故障诊断与维修、软件编程等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基础;(2)虚拟现实(VR/AR)技术:培训对象为高职院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数字展示艺术、动漫制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等专业骨干教师,应具有一定的PS、3D或影视后期制作知识与操作技能,或C#或JS编程知识和多媒体应用设计制作能力。
分项目详细计划见附件1。
二、推荐与报名办法
1.推荐办法
(1)教师培训对象推荐工作,由各分院、教学部组织选拔推荐,所有培训项目均按培训计划指标推荐,并填写《2017年度高职院校教师省本级培训推荐汇总表》(附件2)。
(2)汇总表由所属部门盖章后,于2017年6月5日前报送至组织人事处四合院205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cszyrsc@163.com。
2.报名办法
(1)我校汇总各分院、教学部推荐情况后,对推荐的培训对象进行资格审核,最终确定推荐参加本年度培训的教师名单,并分别反馈至系部。
(2)培训对象由省职教培考委最终确定后,由培训基地通知相关教师在“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管理系统” (网址:http://hvtt.hnedu.cn/)填写注册信息,并报名。
三、培训经费
1.我校教师省本级培训的直接培训费用(含食宿费)由省教育厅承担,并直接下拨至培训基地。
2.教师参加培训的相关差旅费按规定回单位报销。
四、工作要求
1.各分院、教学部要高度重视培训对象落实工作,切实按照各培训项目要求将培训对象落实到人,并及时调整参培对象的相关工作,确保参培教师能集中精力完成培训任务。培训对象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要切实加强对参培教师的基础培训,以及培训前的相关教育和培训期间的管理。培训期间,由人事处与所属部门派专人实时登录“职教新干线”的“教师培训”管理空间(http://www.worlduc.com/SpaceShow/index.aspx?uid=3054)和“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管理系统”( http://hvtt.hnedu.cn/),了解参培教师培训情况。
2.各参培教师要珍惜培训机会,端正培训态度,明确培训目的,按时按要求参加培训,并认真遵守培训基地相关要求。培训地点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一律不准请假、不准缺席。对无故不参加培训或在相关基地报到后擅自离开或因违纪违规被责令终止培训者,省教育厅将向学校及主管部门发函通报,视其程度建议给予必要的处理或处分,并视同该教师已享受免费培训机会,再次参加相关培训,全部费用由教师个人承担。
3.培训项目在7月15日左右开班。
附件:
附件1 2017年度省本级培训计划安排.docx
附件2 2017年度高职院校教师省本级培训推荐汇总表.docx
人事处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