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工作职责

当前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部门概况- 工作职责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工作职责


一、部门工作职责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是学校人事工作和教师职业发展的综合管理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校师资及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制订与实施工作。组织制定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人事管理制度,开展人事工作研究。

2.协助做好校内各部门的定编、定员、定岗工作。

3.负责学校公开招聘(编内、编外)、人才引进、人员流动调配、岗位审定、聘任,教职工转正退休、辞职、解聘手续办理等工作。

4.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推进青年教师导师制。负责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培训、考核、奖惩、职称评聘和下企业实践锻炼等工作。

5.负责学校绩效分配制度改革和绩效考核工作。牵头抓好师德师风建设。

6.负责学校教职工社保、劳资等管理工作。负责拥军优属工作。

7.负责人事档案信息管理及各类人事统计报表工作。

8.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各岗位工作职责

长:主持人事处全面工作。

副处长1:分管师资、档案、党建、宣传、师德师风等工作。

副处长2:分管劳资、绩效、编制、岗位、综合事务等工作。

人事专干:负责人事编制管理、岗位设置管理、绩效考核、党建宣传、日常考勤、部门计划总结、业务档案管理、经费预算与使用、来信来访等工作。

师资专干:负责师资规划制定、师德师风、教师培养培训、职称评聘、人才引进、教师招聘、教师资格认定、师资信息数据管理、人事统计报表、人员名册编制、年鉴年报等工作。

劳资专干:负责人员经费预算、工资福利报批、各类数据统计及缴费标准核定、绩效分配方案制定及落实、医疗保险年金等常规业务、人员异动手续办理、拥军优属等工作。

档案专干:负责人事档案规范管理、查阅借阅、调查核实、调档转递、保密保护,协助干部档案管理、教职工考核、合同签订与管理、部门资产管理、安全维稳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