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级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每年参加1-2门由人事部门组织的公需科目培训,参加职称评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有近5年的公需科目培训登记记录。为做好我院2015年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每年参加1-2门由人事部门组织的公需科目培训,申报高级职称评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有近5年的公需科目培训登记记录,申报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有近4年的公需科目培训登记记录。
二、2015年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公需科目培训。培训与考试结果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并将此作为参加职称评聘的必要条件之一。
三、培训时间定于2015年6月4日;培训地点为主校区综合楼一教职工会议室。
四、报名方式:请于5月29日前发送报名人员姓名至组织人事处。培训时带本人继续教育证书,无证书的另交1寸彩色照片1张(照片后写上姓名)。
五、收费标准
根据物价许可证长A—0104规定,195元/人(含培训、考试资料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伍丹
联系电话:13787038262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