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湘教通[2013]441号文件——关于《湖南省推进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了确保我院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采集对象:
学院在职教职员工
二、 数据采集内容:
填写教育部下发的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和教职工信息采集
模版(信息采集表和信息采集模版请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下载,文件名称为“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相关资料”)。
三、 注意事项:
(一) 各处室、系部人员需要填写的表格为:
1.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高等学校)
2.4143013036_长沙职业技术学院_高校教职工信息采集模板
(二)信息采集表中的内容必须要对照相应的“指标解释”、“基础代码表”进行填写,信息采集模版的填写格式必须要对照模版中的范例进行填写。“指标解释”、“基础代码表”均附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上“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相关资料”文件包中。
(三)信息采集表填好后需要打印一份,并经本人签字,由各部门收齐后统一交到组织人事处留存;信息采集表和信息采集模板的电子稿统一交至组织人事处邮箱(cszyrsc@163.com)。
(四)信息采集模版为Excel模版,为了进行数据校验以及便于填报,Excel模版使用了宏及控件,在操作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相对应的解决办法附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上“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相关资料”文件包中。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工作小组。各部门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采集任务有序推进。
(二)严把时间节点。本次信息采集上报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2日。对工作进展慢的,要实行责任追究。
(三)确保数据质量。严格遵循数据录入、审核、报送的流程规定,确保责任到人,保障数据质量和安全。
(四)建立通报机制和评估考核机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将该项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绩效评估考核。
联系人:郑景 13875884602 68602
组织人事处
201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