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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5-21浏览量:
根据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长人社发[2017]116号)文件相关精神,经本人书面申请、部门初审、学院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市教育局认定,拟同意基础课教学部陈贤旭、经济贸易与信息技术分院刘青青、机械与汽车工程分院杨鄂湘等3人离岗创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与学院纪检监察室联系,联系电话:0731-88105212。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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