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人部发[2007]96号、长人社发[2012]21号文件的要求,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报名工作已启动。为做好我院2012年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每年参加1-2门由人事部门组织的公需科目培训,申报高级职称评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有近5年的公需科目培训登记记录,申报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有近4年的公需科目培训登记记录。
二、2012年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以“专业技术人员科学素养和科研方法”、“专业技术人员沟通和协调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公需科目培训,培训时间2天。培训与考试结果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并将此作为参加职称评聘的必要条件之一。
三、报名时间:2012年5月14日-5月25日。
五、收费标准
根据物价许可证长A—0104规定,195元/人(含培训、考试资料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申明
联系电话:13755086802 (66802)
附件:《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班报名表》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2012年5月15日
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班报名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