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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6年教师资格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08浏览量:

各处室、系部:

根据《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湘教师字〔20024号)和《关于2016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湘教资办字〔20161号)文件相关规定,为做好2016年我院高校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二)申请人应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内高等学校拟聘任教师职务的人员。

(三)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四)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

(五)参加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六)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

(七)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八)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长沙市级以上(含市级)医院体检合格。

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含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以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普通话水平测试。

二、申请人须提供的材料

(一)需提交的材料

1.从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双面打印,胶粘,不能装订书针)。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湖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普通话测试中心颁发的证书有效);

5.长沙市级以上(含市级)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6.工作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7.《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8.《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

9. 聘用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由组织人事处提供)。

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含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免于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

(二)材料提交的要求

1.1项材料单独胶粘,不与其他材料成册;

2.所有证件原件按顺序摆放,不装订;

3.所有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张打印,第2项—第9项材料应依序用文件夹活页装订,编制目录与页码,封面打印“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 ×××申报高校教师资格证材料”。

三、申请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申请人在411日左右登陆网报系统,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并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双面打印一式2份。

2.现场确认。

由学校到上级部门统一办理。

3.颁发证书。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四、有关事项

1、上述的有关表格、聘用合同书、体检表均在学院网站——组织人事处“下载中心”栏下载(文章标题为《教师资格证认定有关表格》,网址:http://rsc.cszyedu.cn/s/24/t/50/a/14740/info.jspy)。

2、另提交与网报同底2寸蓝底证件照用于办理证书。(寸照后用铅笔写上姓名)

3、请各位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老师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因未及时申报以及资料准备不完整者,后果自行负责。

4、报名事宜:

请申请人在411日将“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下载,网址同上)填写完整后发送到组织人事处邮箱(cszyrsc@163.com)进行预报名,418日提交申报材料到组织人事处办公室(主校区四合院205办公室)并缴费,收费标准:150/人。

联系人:伍老师(13787038262

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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