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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0-29浏览量:
根据湘教通[2016]444号文件关于选拔省级青年骨干教师的要求,学院制定了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量化评分办法,并组织评委评审,依据评审结果,拟推荐机械与汽车工程分院刘娟老师和经贸与信息分院蓝敏老师参加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特此公示。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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